民乐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恶罚金案
7月24日,民乐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恶罚金案,罚金到位6.3万元。几个月以来,民乐县法院执行干警,辗转几镇,行百里路,利用周末休息的时间寻线索、做家属工作,终于使得案件圆满执行。
2019年民乐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樊一、樊二、樊三、边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租赁房屋作为发放和收取高利贷的场所,在共同讨要高利贷的过程中多次实施暴力讨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审判认定为恶势力。案件审结后,四被告都按照其犯罪情节各领其罚,并被判处罚金共6.3万元。因四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罚金缴纳义务,刑事审判庭于2019年10月24日移交执行局强制执行。
该涉恶罚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全国执行系统对银行存款、车辆、工商、房产、证券等信息进行查询,查得银行存款13000元,查得车辆7辆。随后,民乐法院立即行动,对查得的存款进行了扣划,对查得的车辆四处查访。因所查车辆均没有查获线索,无法实际控制。


因为被执行人均在监狱服刑,无法直接对其进行执行,执行法官遂决定做家属工作以求突破。而执行法官上门查访,被执行人家属因为法院对被执行人判了刑,对法院执行干警抵触情绪浓,不愿配合执行,也拒绝提供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不轻言放弃,坚信“没有攻不下的堡垒”,继续带领办案干警牺牲正常休息时间,风雨无阻,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通过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上门沟通劝解,耐心细致的利弊剖析。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21日,两被告家属同意缴纳案款3万元。
因樊一家属最终也没有配合执行,而樊一在民乐法院有申请执行的案件若干。执行实施组又对樊一的案件进行了梳理。经过梳理,办案法官通过对樊一申请的民间借贷案件集中执行,最终于7月24日,执行得案款2万元,使得该起涉恶罚金案件圆满执结。
下一步,民乐法院将在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中,继续创新、灵活运用多种工作方法,凝心聚力,加大执行力度,发挥“不达目标不罢休,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打财断血”,早日把黑恶势力彻底清理干净,还百姓以安宁,还社会以清明。
相关新闻
- 2020-07-27一个盗窃犯的悔悟
- 2020-07-27民乐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黑案件,一审最高刑期19年
- 2020-07-27白银一居民众筹投资拍电影,没想到......
- 2020-07-27镇原法院历时六天圆满完成李集鹏等人涉恶集团案庭审工作
精彩推荐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