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隐秘的角落》:《民法典》中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
热播悬疑推理剧《隐秘的角落》里那些隐藏细节你都发现了吗?烧脑之余剧中暗含的法律热点你又读懂多少呢?明线的背后,还有众多交织在一起的暗线贯穿全剧始终。以法律人视角观之,有一条为继承百万家产铺网密谋、步步为营的暗线你发现了吗?张东升接连完成对岳父岳母以及妻子的谋杀之后能继承全部家产吗?今天小编来为你释疑解惑。
一、取得继承权
继承权依据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指定而产生。前者为法定继承权,后者为遗嘱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儿媳、女婿虽不直接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但在未有遗嘱明确规定遗产为儿子、女儿一方所有时,儿媳、女婿仍可在配偶实际继承遗产后成为遗产的共有人。
张东升的岳父母去世突然并未留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方式,徐静(张东升的妻子)作为其父母的唯一女儿,且剧中也并未提及她有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徐静是其父母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该继承发生在徐静与张东升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父母也未留下全部遗产都留给女儿一人的遗嘱,故遗产应作为徐静与张东升的夫妻共同财产。
徐静在其父母去世后溺水身亡,徐静与张东升二人并无子女,张东升作为合法配偶“理所当然”成为徐静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张东升继承了所有遗产。
张东升这样的连续杀人操作真的可以让他“顺利”继承所有遗产吗?
二、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有继承期待权)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继承人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上述条文中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可以理解为学理上“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即继承人再不得也不能享有对特定被继承人已丧失的继承权。而第三项至第五项可以理解为学理上“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即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使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也可最终不丧失。应予说明的是,法律规定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并不是为了继承人的利益,而是为了促使继承人改恶从善,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贯彻养老育幼的原则。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张东升杀害徐静及其父母的犯罪行径败露,张东升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继承权丧失。
千算万算,法律没有给张东升可乘之机!小编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家庭出现矛盾时,不妨各退一步,多给彼此几次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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