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身陷囹圄,让你惹不起的寻衅滋事罪
酒,是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它炽热似火,冷酷若冰。它能叫人超脱旷达,才华横溢,忘却人世的忧愁和烦恼,同样也能叫人肆无忌惮,放荡无常,有违法乱纪的嫌疑。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在中华文明中有其独特的地位,中华酒文化中的丰富内涵,给人们带来很多乐趣,但饮酒过量,人便不能自制,容易生乱。朋友聚会时,适当的饮酒不仅能活跃气氛,还能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但饮酒也不能过量,如果因醉酒闹事触犯刑法,则得不偿失。近日,华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三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刑罚!
简要案情
1月21日0时许,寒风凛冽,华池县城大多数居民都进入梦乡,唯有街道两旁路灯还亮着,这时百佳广场上颠颠撞撞走过三人,酒气熏天,他们胳膊相互搭撑着,扯着嗓子走向“华都宾馆”,他们是被告人杨某某、白某某和邓某。
在宾馆大厅登记住宿时与被害人白某因故发生争执,被害人白某进到电梯,被告人杨某某、白某某紧跟其后并将其踹倒进行殴打,致白某受伤。后经鉴定,被害人白某头皮挫伤、颜面部挫伤,均评定为轻微伤。
凌晨1时许,被告人白某某、邓某在“华都”宾馆门口等杨某某,此时,被害人王某某路过与白某某打招呼,在其肩部拍了一下,为此白某某与王某某发生争执,并撕扯在一起。此时,邓某从后面拉住王某某,白某某用拳头殴打王某某,被害人张某某(王某某姐夫)见状上前阻止,拉邓某时二人撕扯在一起。这时被告人杨某某从“华都宾馆”大厅出来见状用脚踢张某某,并与邓某共同殴打致其倒地。之后,三被告人又共同殴打王某某,张某某起来拉架时被白某某等人打倒在地。后被他人制止,被害人王某某、张某某被送往华池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王某某的身体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张某某的身体损伤评定为轻微伤。2月7日,三被告人赔付了二被害人医疗费等损失1.5万元并取得了谅解,被告人杨某某、白某某取得了被害人白某的谅解。
审理经过及裁判结果
6月23日,华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决定对白某某、邓某执行逮捕。
法庭审理认为,三被告人饮酒后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下列四种情况:(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该案中,杨某某、白某某、邓某三名被告人扰乱社会秩序,酒后挑起事端,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名被害人一定程度的伤害,严重侵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为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华池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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