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鲜肉变身小萝莉 骗你没商量|岷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电信诈骗犯罪案件
7月13日上午,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某诈骗罪一案,并于当日宣判。对被告人许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许某某(未满20周岁)通过“陌陌”聊天软件冒充女大学生加被害人何某某微信好友,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后以给同学还账,见面需路费等为由先后骗取何某某5千余元。案发后,被告人许某某退赔被害人何某某损失,并取得谅解。
本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平台,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随着网络通讯的快速发展,且电信诈骗低成本、高回报,诈骗手法简单,很容易传播、仿效,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日益猖獗。针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蔓延趋势,岷县人民法院强化认识,多措并举,坚持打击、整治、防范、宣传一起抓,在刑罚上从严,在经济处罚上从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法官温馨提示
网络交友三不原则
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加手机短信,以及“陌陌”、“微信”等加好友,不要轻信他人的甜言蜜语、花言巧语。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为小利而受不法分子、违法短信、微信等的诱惑。不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
相关新闻
- 2020-07-14图一时方便 酿惨痛后果|瓜州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 2020-07-13获刑11年到1年6个月不等!镇原县法院对高鹏、李海宏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公开宣判!
- 2020-07-13广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君等6人涉恶案件
- 2020-07-13常某等七被告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在西和县法院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