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主动履行“不乐意” 强制腾房不手软
输了官司却“赖”着房子不走人,用谎言当挡箭牌、拒接执行法官电话,使出各种“赖招”对抗法律,让房屋竞买人付了款却望房兴叹。面对这样的老赖“钉子户”,2020年6月11日上午,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已拍卖的一所房屋进行强制腾房,顺利将房屋交付竞买人。
朱某系该起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2017年,平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与白银某医药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朱某系该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以其名下一处位于平川区十字街附近的房产作为担保抵押,从富登银借款300000余元。贷款发放后,朱某未能按照合同如实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9年2月,朱某尚欠富登银行本息22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苟云鹏通过调查走访,详细了解房屋状况后,多次与朱某沟通,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劝说其配合法院执行,但朱某态度蛮横,多次向法官隐瞒其行踪,狡辩称自己不在平川区,无法从该房屋内搬出,故意拖延案件执行进度。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平川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经过两次公开拍卖(第一次流拍),最终由竞买人周某拍下。
6月11日8点半,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10余名干警在法院办公楼前集结完毕,一同奔赴执行现场。本次执行是疫情发生以来首次强制腾退房屋,院领导高度重视,由执行局制定并完善执行方案,周密部署执行措施,执行干警随即打开房屋封条,对屋内物品进行搬移;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次对房屋内每一件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最后由搬家公司运送至指定的仓库内封存;执法记录仪和相机对整个腾房过程进行录像,强制腾房整个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执行干警经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将腾空的房屋顺利交与买受人。
“从案件立案执行开始,平川区法院执行干警为案件所付出的努力和辛苦我们都看在眼里,也终于理解执行案件有严格程序,每一步都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法律程序进行,法院的强制手段让我们当事人感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以后一定会继续支持法院工作!”腾房结束后,买受人周某激动的对执行法官说到。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此次腾房的顺利执行,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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