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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2020-05-26 10:53 来源: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充分发挥优质案件的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全省政法工作三年大提升行动取得更大成效,近日,省委政法委经评定产生了全省“十大优劣质案件”,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甘肃大唐八零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全省“十大优质案件”。2020年5月22日,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向全市通报表扬。

  甘肃大唐八零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1月5日注册登记设立,注册资本4056万元,注册法人股东4名,经营范围为电能、热能的生产销售,电力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经营,电力技术咨询和综合利用等。自2017年5月以来,该公司机组处于关停状态,工厂停产。同年12月其职工由新设立的公司安置完毕。2018年8月16日,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经审计,截止2018年8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14.8余万元,负债总额为31583.8余万元,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该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未提出和解或重整申请。2018年10月10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宣告甘肃大唐八零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于2018年12月26日裁定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该案中,立足于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运用破产管理机制依法引导“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盘活占用但闲置的资源,使债权人合法权益得到公平保护,充分彰显了破产制度价值和破产审判的社会责任。该案审理平稳、顺畅、迅速,很好地把握、平衡了相关各方的利益,对于审理类似案件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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