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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中院专题研究部署法院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2020-05-26 10:45 来源: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5月21日,金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的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法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的各项任务在人民法院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二是靠牢卡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院党组要切实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好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聚焦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持续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综治中心“分调裁审”中的作用,促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深入推进“9851执行工作模式”,实现对执行工作集约化、模块化、信息化、常态化的管理运行。

  四是建设智慧法院,助力社会治理。要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智审、智执、智服、智管”的同时,充分应运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市域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市域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五是注重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提炼总结全市法院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探索新模式、凸显新亮点、取得新成效。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举措和成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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