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祁某等17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5月19日—22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祁某、李某某等1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一案。该案是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祁某陆续纠集、笼络刑满释放、违法和社会闲散人员陆某某、马某某等人,在自己经营的茶楼等地开设赌场、组织赌博,长达七年。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祁某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组织、策划、指挥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建立起以祁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通过预谋、策划,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合同诈骗、非法侵入住宅、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永昌县人民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精心制定了庭审、警务保障等各项预案,抽调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合议庭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方的诉讼权利。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被告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了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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