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院与各司法评估中介机构签署《履职责任承诺书》
5月9日下午,兰州中院邀请房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工程类和会计审计评估机构等148家司法技术委托业务机构代表签署了《履职责任承诺书》,并向各机构发放了市法院有关司法技术对外委托业务的七项规章制度。会议由兰州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鲁千晓同志主持,兰州中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世璠代表中院党组讲话,兰州市房地产评估协会会长王卫代表到会机构作表了态发言。
近几年由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应用和司法评估工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司法技术委托业务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评估鉴定机构名册,但在案件的实际办理过程中出现入围机构对司法评估鉴定委托工作重视不够,能力参差不齐,工作程序不了解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法院司法鉴定评估委托工作的更好进行。为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达到大力推进法院与各机构更好的协作配合,扎实开展司法鉴定评估及其他各项委托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中介机构的指导、协调、配合与监督的目的,兰州中院决定确立司法技术中介机构履职承诺制度,召开此次会议,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履职承诺书》,具有制度创新意义和推动相关工作的价值。
会上,李世璠副院长指出:司法鉴定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签署《履职承诺书》,就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作流程,督促各机构出具科学规范、高质量的鉴定评估意见,为法院审判及执行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其次李世璠副院长分析了当前在司法鉴定评估工作中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工作流程规范不清晰;三是履职从业能力参差不齐。
为及时有效解决好这些问题,李世璠副院长向各机构提出四条建议:一是司法评估鉴定工作的程序必须严谨;二是司法评估鉴定工作的结果必须客观公正;三是司法评估鉴定工作的效率必须高效;四是司法评估鉴定工作的理念必须转变。
李世璠副院长寄望各中介机构在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为司法公正、效率服务的理念,适应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配合相关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调整思路,提高站位,信守承诺,依据法律法规、最高院、省高院和兰州中院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承诺事项,尽心尽力、担当有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人民法院委托的各项业务,为保障审判执行公正高效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随后,王卫对下一步各中介机构正确理解宪法、法律精神和司法制度,决心适应改革,加强行业管理,做好自身业务,为司法公正高效提供优质服务进行了表态。
最后,鲁千晓就此次签署《承诺书》的目的、兰州中院司法技术委托业务工作的制度改革的决心,下步提升和考核各中介机构履职尽责的措施进行了了深入阐述,并对各机构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给予的支持和付出心血,表示了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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