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执行法官果断“出手” “以猪抵债”履行案款
玉门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用幼猪崽作价抵偿欠款,一件因赊欠猪饲料而起的执行案件,又因“以猪抵债”顺利执结。

28日,柳湖镇某养殖基地里,热闹非凡,一辆三轮车里装着四只嗷嗷直叫的小猪崽,如果不是旁边有着制服的执行法官在忙着做记录,你一定以为这就是一户普通农家在卖小猪崽。

原来这猪场的主人刘某,因赊欠申请人黄某饲料费被起诉到玉门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无力偿还各项款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为躲避债务长期不在家中,近日申请人黄某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偷偷回家了,且做了养猪的生意,立即联系到执行法官,执行法官通过到刘某家和其养殖场实地调查走访,查实刘某的养猪场内饲养有部分猪崽,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双方最终决定用四只幼猪崽抵偿债务8000元。
至此,申请执行人案款全部得到兑现,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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