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三举措着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金塔县法院坚持以强队伍夯基础、强规范促引领、强服务增保障为主线,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助推审判执行工作,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突出核心,提升审判管理制度化水平。 坚持把审判管理作为重点工程,积极推动审判管理科学发展。以厚植审判管理工作根基为出发点,配齐配强审管队伍,进一步厘清审管办的工作职责,提升其服务审判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规程和制度为标准,细化审管工作规程,统一将审判信息发布、卷宗装订移送、绩效指标研判等纳入审判管理整体格局,不断优化审判质量管理、流程节点监督、司法统计汇总、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工作规程,提升了审判管理服务领导决策、审判执行和法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将审判管理中各项成熟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流程固化为11项制度,确保审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强化引领,提升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发挥考核的引领作用,着力在案件评查、评估分析等方面持续用力,审判管理工作不断精细精准。充分发挥绩效考评这一“指挥棒”的作用,通过动态调整不同绩效指标在考核中的分值,真正让审判管理“指挥”审判团队的工作重心重点,激励法官持续发力,补短板强弱项。逐月重点从案件程序运行、实体处理、卷宗装订、信息填写等内容,逐一开展评查,确保案件评查全覆盖;发改案件实行季度评查,由法官惩戒委员会界定是否构成案件质量差错与是否追责;主审法官抓好裁判文书用印前评查,努力消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瑕疵,真正把好“出口关”。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为抓手,按季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议,结合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聚焦长期未结案件和相对弱势指标,查找原因、跟踪到人、加强督办、统一协调,及时解决影响案件质效的疑难复杂问题,增强整改工作的精准性。
靠实责任,提升审判管理的职能化水平。坚持把管人贯穿于审判管理的各方面,将审判管理结果运用同选人用人紧密结合起来,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在靠实院庭长案件流程监督、节点控制责任的基础上,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重要指标,与执法办案情况同考核、同奖惩,并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确保了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兢兢业业,在政治上成熟可靠。通过审判管理过程控制与案件绩效的分析研判,找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能力素质方面的欠缺与不足,强素质提能力,实现审判管理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的优势互补,提高了法官业务素质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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