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
原标题:依法履职尽责 维护社会稳定 ——高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
2019年,高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一方平安。全年收案328件(刑事117件,民事211件),结案271件(刑事107件,民事164件),平均结案率82.62%,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优质率99%以上。刑事审判中严格贯彻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程序、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对被告人定罪准确,量刑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20年先后被评为本院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2019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以维护稳定为目标,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快速审结毛某光、蔡某、张某乾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4件,对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和“软暴力”的18名恶势力被告人全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对部分被告人依法处以罚金和没收财产,彻底铲除恶势力犯罪的土壤和经济基础。对2016年以来审判执行中的2000余件案件进行摸排,排查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4条,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3起,发出司法建议4份,充分展示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在刑事审判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正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和规范化量刑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被告人准确定罪量刑,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审结赵某鹏贪污、挪用公款案,孙某海、李某辉等人强奸幼女、盗窃地下室及车辆电瓶案、张某、胡某红等14人电信诈骗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全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以促进和谐为目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刑事审判庭立足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同。对于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赔偿,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镇村调解组织参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也避免执行难或因此导致的涉诉信访等问题。不断探索和积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审判中的有效经验,形成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专业化审判,案件审结后主动督促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避免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增加执行压力。2019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民事调解率和赔偿到位率达到95%以上,全年督促履行案件125件,履行标的600余万元。
以监督管理为抓手,打造忠诚干净队伍。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着力提升凝聚力。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全庭干警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切实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面对案多人少矛盾,庭内分工明确,团结协助,团队成员之间形成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升执行力。坚持将作风建设与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突出解决“四风”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忠于职守的工作氛围。三是加强廉政建设,着力提升战斗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管理和监督。要求全庭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事审判队伍。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新的征程中,高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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