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法院要闻

西和县法院刑庭利用“云间”法庭庭审一起刑事案件

2020-04-08 09:05 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安全庭审工作要求,严惩交通肇事违法犯罪。4月2日,西和县法院刑庭与西和县看守所庭前沟通协商,使用“云间法庭”网络系统远程无接触庭审被告人张某翔交通肇事一案。庭审通过视频传输、语音联动、远程提审方式进行,合议庭成员、公诉人、书记员、诉讼代理人利用各自电脑摄像头“面对面”参与诉讼。

  公诉机关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某翔无证驾驶车辆,在前往天水高速上发生侧翻后撞至防护栏,将乘坐在副驾驶上的刘某甩出车外,导致刘某死亡。经公安交管部门侦查认定,被告人张某翔负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翔目无国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将择期宣判。

  西和县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多措并举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应用“互联网+”审判思维,通过“云间”法庭网络系统等实现远程庭审、隔空办案,突破传统庭审的空间限制,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既有效遵守了在押人员不离羁押场所的规定,又确保了庭审正常进行,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法律威严!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