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驱车千里 化解执行难题
3月21日凌晨5点,安定区法院执行庭法官接到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柳园公安检查站工作人员的电话,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当地被依法临控,要求前来办理交接手续。接到电话后,办案人员立即向执行局长和分管副院长汇报,凌晨6点调派干警3人前往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柳园公安检查站接人,于22日晚8时将被执行人接回安定区法院,来回行程2500余公里。

2014年6月,李某某为曾某某借款40000元提供担保,法院判决生效后,曾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其进行网上临控。李某某到法院后以其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办案法官的对其进行了耐心地劝说,李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家人的配合下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主动交纳了案款20000元,并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执行矛盾。

3月21日晚上9点30分,安定区法院执行庭法官再次接到平凉市崆峒区公安局南河道派出所的电话,被执行人张某某在当地被依法临控,要求前来接人办理手续。办案人员逐级汇报后,再次调派干警4人于22日上午8时前往平凉市崆峒区公安局南河道派出所接人,来回700余公里,于22日晚上7时将被执行人接回安定区法院。因张某某在安定区法院的执行案件较多,相比李某某,张某某的态度相对较好,在返回途中就积极筹钱,主动交纳40000元,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再一次化解了执行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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