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团伙合同诈骗,优化汽车租赁营商环境—西和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团伙诈骗案件
为严惩诈骗违法犯罪,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月13日,西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水等五被告人合同诈骗一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志宏出庭支持公诉,值班法警对旁听人员严格安检、体温检测后,统一配戴口罩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水、李某军、王某军、陈某明、李某冬五人,为偿还李某水个人债务,合谋分别在三家租车公司租赁五辆汽车后,伪造车辆登记证、行驶证,非法将该批车辆转抵三人共骗赃款44万元(第五辆车尚未交易)。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名被告人当庭悔过认罪,案件择期宣判。
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群众提供了贴心便捷用车服务。但高发的租赁合同诈骗案也警示我们,部分租赁公司在租车人的信息审批和身份核实等方面确实存在严重纰漏,广大租车群众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提升辨别力,自觉抵制手续不全、来路不明、情况不实的车辆。汽车租赁公司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规范合同、诚信出租、合法经营,切实为租车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共同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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