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三个集体和三名个人分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最高人民法院7月13日下发决定,对全国法院10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榆中县人民法院立案庭3个集体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敦煌路人民法庭审判员张敬、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胡彩霞、山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任晓3名个人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自2016年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家事审判人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重视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积极探索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矛盾化解方式,不断提高家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有效化解了家事矛盾纠纷,维护了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培育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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