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的刘霞明今日被永靖法院抓获 举报人领取悬赏金
4月27日上午9时许,经群众举报,永靖县法院司法警察将法院执行悬赏公告中的被执行人刘霞明抓获,当日刘霞明被县法院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25日,永靖县法院首次对第一批8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悬赏公告,一时间悬赏公告在本县飞速传播,两天内有2.6万多人通过本微信公众号查看了悬赏公告,全县近13%的人口直接通过县法院微信公众号查看了悬赏公告。经朋友转发,被执行人刘霞明也从网上看到了自己被法院悬赏公告的消息。
刘霞明被法院抓获后,法院向举报人及时支付了悬赏金。
县法院执行庭庭长姬海仓表示,对执行悬赏举报人信息,县法院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执行过程中法院传唤不到庭,法院到其住所地查找时躲避执行人员,以及其他不主动履行法院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县法院将运用执行悬赏公告措施,充分在媒体曝光,并采取各种法律强制执行措施。让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违法行为人付出法律的代价,全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国家诚信体系建设,教育大众树立“诚信为本,失信可耻”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维护法律尊严,为依法治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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