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开展节后专项审务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根据省纪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牵头,省法院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两个督察组于春节长假后第一天,对省法院及直属法院开展了专项审务督察
此次督察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计路线等明察暗访的形式,通过查阅考勤记录、与庭室领导个别谈话等方法,重点就省法院及直属法院节后到岗情况和窗口单位规范化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不仅以书面形式在省法院和直属法院范围内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批评,同时还明确指出院机关及直属法院部分部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教育不到位、经常性管理监督不到位、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强化纪律意识。要严格遵守机关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因病请假要履行网上请假手续。部门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以铁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二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充分认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认真从内部管理上查找问题,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要教育和引导干警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增强自律意识,形成良好作风。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各部门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和直属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贯彻执行纪律作风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以不定期进行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和窗口部门明察暗访,并适时对纪律作风建设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及时通报曝光。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重点问题,抓住关键节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早提醒早过问,将问题消灭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对已经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在第一时间“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及时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为了进一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在对问题对象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还要求所在部门领导不仅对本人进行教育谈话,同时还责令其在部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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