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街长制 共建美丽新酒泉
1月5日,小寒,酒泉迎来了今冬的第一场雪。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迎着风雪,再次来到肃州区正大路与清泉路,以参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形式开展了一次党性实践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利民,党组成员杨生明,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此次活动。
虽然空中依然飘着雪,但大家的劳动热情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一下车就拿起扫帚、铁锹等劳动工具,热火朝天地投入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当中,对辖区的街道、背街小巷、绿化带、门前卫生死角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近2个小时的整治活动,整条街道焕然一新。
活动结束后,杨耀明指出:实行街长制是促进酒泉城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对市区环境改善、城市绿化美化、市容秩序规范都有积极助推作用。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街长制“一天一巡查,一周一行动”的要求,形成长效机制,让酒泉的街道环境越来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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