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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法院调解一起侵权纠纷案

2018-01-09 10:06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法制报

  中国甘肃网1月9日讯 据甘肃法治报报道 (通讯员 赵雅薇)近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张某诉某物资回收公司的侵权纠纷案。

  张某夫妇系外地在兰打工人员,平日以回收废旧物品谋生。一日,张某夫妇回收了数十根废旧暖气管道,并将其送到了李某所经营的物资回收公司。李某因张某夫妇送来的废旧暖气管道上缠有保温膜不愿收购,经张某夫妇的一再恳求,李某看张某夫妇年事已高,且生活不易,勉强同意收购了这批废旧暖气管道,但要求张某剥离包裹在废旧暖气管道上的保温膜。

  李某考虑到张某夫妇已是近六十岁的老年人,一根暖气管道要上百公斤重,李某让张某夫妇隔天雇几个工人将这批暖气管道的保温膜剥离后再进行称重收购。第二天,张某夫妇因无钱雇佣工人,二人亲自来到物资回收公司,准备将暖气管道上的保温膜剥离。李某看到后,主动让自己的儿子帮助张某夫妇剥离保温膜,张某夫妇表示十分感谢。

  孰料在剥离和摆放暖气管道的过程中,落在最上层的管道突然跌落,张某受到惊吓后不慎摔倒。当晚回家后,张某感觉到右胳膊疼痛难忍,便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右胳膊尺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一年后,张某夫妇将李某所经营的物资回收公司诉至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余元。针对该纠纷,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案件事实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物资回收公司认为是原告张某自身的原因不慎摔倒在地,与本公司无关。但原告张某认为,自己的摔倒行为发生在物资回收公司院内,物资回收公司有义务进行赔偿。双方各执己见,调解初期双方都不愿让步。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终于慢慢平和下来,该纠纷最终以被告一次性自愿赔偿原告2.8万元而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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