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王小强、马康勤的预拘留公告
文县人民法院
关于撤销被执行人王小强、马康勤
预拘留措施的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7日内不履行,将拘留!文县法院发布预拘留公告(2026)12号》预拘留公告。公告期间,被执行人王小强、马康勤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现本院依法决定撤销对被执行人王小强、马康勤的预拘留公告。
文县人民法院郑重告诫其他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凡具备履行能力拒不履行、逃避或规避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切勿心存侥幸,应主动至本院履行法律义务。若拒不配合,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文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31日
- 2026-07-30郑斌廷已履行,信用修复
- 2026-07-29魏彦军已履行,信用修复
- 2026-07-28信用修复!甘肃这8人已履行案款
- 2026-07-27甘肃这5人已履行,信用修复
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
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