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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卓尼法院:庭前调解化纠纷 高效履职护营商

2026-05-22 11:44 来源:卓尼县人民法院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审判理念,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卓尼县人民法院新堡法庭发挥庭前调解柔性解纷优势,成功化解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爆破公司与被告某土方公司长期存在买卖合作关系。合作期间,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货款,原告遂诉至卓尼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研判案件争议焦点,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决定启动庭前调解程序,靠前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释明法理、疏导情理。一方面,向被告企业释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告知其法律后果及败诉风险,引导其正视自身履约责任;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兼顾原告实际经营现状,搭建沟通协商桥梁,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理性处置纠纷。

  经过耐心调和,双方企业最终摒弃对立心态,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主动履行部分案款,足额缴纳诉讼费用,并就剩余款项约定分期支付时限及履约细则。

  此次庭前调解,高效化解了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既快速兑现了企业合法债权,又最大限度维系了双方企业的商业合作关系,避免企业陷入冗长诉讼、拖累经营发展。

  下一步,卓尼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推行庭前调解模式,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更优服务化解市场主体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筑牢司法保障。(新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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