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坐堂问案”为“上门解纷”:敦煌法院七里镇法庭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敦煌市法院-褚雯婕)敦煌市七里镇铁家堡村76岁的李大爷,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行动不便,两个儿子却推诿赡养义务。李大爷想通过法律维权,却因身体原因无法前往法庭。近日,七里镇法庭干警入户走访得知后,立即携带立案材料和移动办案设备上门,现场为其办理立案并启动调解,经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赡养协议,保障了老人合法权益。这起案例,是七里镇法庭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核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结合辖区老年人口多、群众往返法庭不便的实际,法庭推行“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举措,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用温情与公正守护乡村和谐,彰显基层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以便民为“基”
破解群众诉讼的“拦路虎”

七里镇法庭将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与“枫桥式法庭”创建紧密结合,形成“服务下沉+精准解纷”双重优势,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跑法院远”的问题。法庭结合辖区实际,组建党员法官带头的“上门服务小分队”,常年深入村组,主动对接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指导、材料填写、法律咨询等全流程服务,手把手帮群众完善材料,打消“不会立案、不便立案”的顾虑,提升群众依法维权积极性。同时,打破“立案与调解分离”模式,将二者无缝衔接,对可调解纠纷当场启动调解,邀请村委会、乡贤等参与,实现“立案即调解、调解即化解”,减少群众跑腿,实现“一案双解”,为“枫桥式法庭”创建筑牢便民根基。
以调解为“媒”
厚植乡村和谐的“黑土地”

在基层纠纷化解中,七里镇法庭强化上门调解力度,改变“坐堂问案”传统,将调解现场搬到村民家中、田间地头,为纠纷双方搭建温和、有人情味的解纷平台。上门调解免除了村民“对簿公堂”的心理压力和往返奔波之苦,法官用家常话释法明理,结合村规民约、邻里情分调解,让群众易于接受,缓解对立情绪。通过上门调解,法庭能直观掌握纠纷背景和群众诉求,精准抓住矛盾焦点,借助“法庭+基层组织+乡土能人”多元合力,大幅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无论是邻里纠纷还是家庭内部纠纷,干警均坚持上门就地化解,用真情和法治守护和谐,夯实“枫桥式法庭”创建的群众基础。
以服务为“本”
当好群众身边的“店小二”

七里镇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转变工作作风,从“坐堂问案”转向主动服务,以“一站式服务”推动“上门立案+上门调解”落地见效,当好群众身边的司法“店小二”。法庭强化前置服务,干警常年深入村组,开展入户走访和普法宣传,讲解上门服务流程和常见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矛盾,从源头减少纠纷。同时完善服务保障,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干警携带移动办案设备上门,现场完成立案、调解、文书打印等工作,确保服务规范到位。建立“上门服务台账”,对已化解纠纷跟踪回访、排查隐患;与辖区村委会建立协作机制,提前掌握矛盾线索、主动介入化解,让群众真切感受司法便捷与温暖,推动“枫桥式法庭”创建走深走实。

敦煌市法院七里镇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核心,深化便民服务举措,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大司法服务下沉力度,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用心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全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以司法力量护航乡村振兴、守护乡村和谐,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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