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法院:拒不履行被拘留 体检途中忙还款
“我同意筹款!不要拘留我!”1月14日,被执行人李某被宕昌县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后,在去医院体检时改变了主意。李某及时沟通家属筹措资金4万元,并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7年,李某因修建房屋资金周转困难从戚某处借款10万元。戚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5年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由李某支付欠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以“暂时没有钱”为由推诿,甚至玩起了“消失”,拖延履行,让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成了“纸上权利”。
执行中,法院干警通过多方调查,发现李某全家长期在草原放牧,居无定所,且隐匿收入、规避执行,无论是银行账户、微信,还是支付宝,都难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人仍未果。虽然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是执行干警没有丝毫松懈。经过全面分析研判,确定被执行人可能在逢集日采购生活物资。2026年1月14日,是当地逢集日,执行干警再次在李某家附近蹲点守候,李某出现后将其依法拘传。面对执行干警,李某一再坚持称“赚不到钱,没能力还款”,拒绝履行案款。
执行干警当即给李某释法说理,并告知其拒不执行将承担拘留乃至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并当场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将其送医院体检,李某在体检的路上终于意识到强制执行的严重性,及时和家属沟通履行案款。
最终,李某家属筹措资金,支付案款40000元,剩余案款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裁判必须履行,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国家强制力,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任何试图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法律和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任何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宕昌法院将一如既往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让执行利剑高悬,以依法强制执行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营造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
输了官司拒不履行判决以为把钱藏起来或者人躲起来就没事了?绝不可行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可能涉嫌“拒执罪”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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