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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大受困未成年人救助力度 做到“当下救”和“长久助”

2025-11-28 10:53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之声

  编者按

  甘肃法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此次我省报送的“小田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4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甘肃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领域的积极作为与显著成效,相关做法被央视新闻中国之声栏目报道。

  当未成年人因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受到伤害或突遭家庭变故,往往面临急迫困难,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今天(26日)联合发布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强调要不断加大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在做好“当下救”的同时,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做好“长久助”,尽力为处在困境中的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友爱、健康的生长环境,帮助他们尽快走出生活困境。

  三兄妹父母被害 多部门“当下救”“长久助”

  小宇、小华、小敏兄妹3人的父母同时被害。被告人被判处刑罚、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却没有财产,附带民事判决未得到执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 卢瑜: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发现刚成年的哥哥小宇打工独自抚养还在上小学的弟弟小华,而年幼的妹妹小敏随在外省打工的姨妈生活,三个人的生活均面临急迫困难。法院就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法院考虑到单纯给予经济救助,难以帮助三兄妹健康成长,在决定给予他们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与孩子们的亲属共同研究制定综合帮扶方案。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

  卢瑜:民政部门为未成年的两个孩子办理了孤儿补贴,为刚成年的哥哥小宇办理了低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系镇社工站为弟弟小华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教育部门协助办理入学及减免学费事宜;妇联将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常态化开展走访关爱服务;村委会帮助完成各项申请手续并监督救助金使用情况。

  人民法院在定期跟踪回访中,收到了孩子们的学习奖状和生活照片。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第二调研指导组组长、二级高级法官 宋楚潇:本案是人民法院统筹协调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通过多元化救助与帮扶工作为孤儿点亮希望之光的典型案例。法官经常电话回访、上门走访,持续跟踪了解三个孩子的情况,鼓励他们重拾对美好生活的信心,实现了“当下救”与“长久助”的统一。

  刑事被害人想放弃高考 法官帮助圆梦大学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贺玲玲讲述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小田(化名)的遭遇。

  贺玲玲:受害时小田未成年,正在读高三。伤害他的被告人被判处刑罚,赔偿小田经济损失,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小田的父亲肢体二级残疾,一家人靠他的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案发后,小田因身心受到伤害,加上家境困难,产生了放弃高考的想法。法院在决定给予他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多次委派干警前往慰问,送去生活用品,并为他疏导情绪,指导他填写高考志愿,考上大学后,法官送他到大学入学报到。

  在校期间,小田因病视力下降入院治疗,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联系当地妇联等部门到他家中回访,带去筹集的社会救助金,“雪中送炭”。小田不停地说着感谢,还表示以后也要当法官。

  最高法赔偿办二级高级法官李延忱: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办理此类案件,法院并不止步于“一救了之”,发笔司法救助金完事儿,而是持续关爱救助对象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用心用情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创新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方式 确保每一分钱用在孩子身上

  司法实践中,一些未成年人生活突遭变故是因为交通事故。小泉(化名)的父亲因他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撞身亡,附带民事判决仅执行到被告人少量财产。小泉的母亲肢体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法院筹集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后不久,小泉的母亲因病去世,小泉由他的外婆抚养。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 文芳:考虑到小泉年幼,他的外婆年事已高,缺乏妥善管理救助金的能力,法院联系小泉所在村委会与他的外婆一起开设双控账户,共同对司法救助金进行监管,分时、分批发放救助金并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使用情况。同时,法院依托多部门建立的涉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协作机制,为小泉办理了孤儿补贴、减免了学杂费,在开学前、过年前等重要节点多次到小泉家里进行慰问走访。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法馨助学计划”平台为小泉联系公益助学机构申报助学金。这些救助及帮扶措施使小泉能够安心学习,多次在当地理科知识竞赛中获奖,还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

  最高法赔偿办主任 王振宇:法院创新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方式,确保每一分救助金都能用在解决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上,依托对涉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协作机制以及公益平台,形成了政府各部门高效衔接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常态化儿童救助协作合力,实现对被救助未成年人的长期帮扶和关怀。

  走出心理创伤与解决经济困难同样重要

  在司法救助案件中,帮助未成年人走出心理创伤与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同样重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艾春玲说到了小娜(化名)的遭遇。

  艾春玲:小娜的父母及姐姐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小娜跟随七十多岁的外公、外婆生活,家庭贫困。案发后,她的心理遭受严重创伤,因抑郁拒绝上学。法院为她量身定制了“资金救助+心理矫治”的救助方案,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办理休学、孤儿补贴、协助她前往三甲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目前小娜正积极配合治疗,有望早日康复返校。

  王振宇:办理此类案件,法院要立足未成年人生活困难与心理创伤双重困境,在给予司法救助金的同时,提供心理帮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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