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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甘肃这5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躲猫猫

2025-09-15 16:41 来源:宁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甘1026执悬3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卢毅与被执行人尚治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尚治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尚治军,男,196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宁县人,住甘肃省宁县新庄镇方尚村五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671111****。

  凡向本院举报尚治军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尚治军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尚治军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80000元及利息。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030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甘1026执悬4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海龙与被执行人徐天红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天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天红,男,1975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焦村镇森王村十组,身份证号码:62282619751102****。

  凡向本院举报徐天红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徐天红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徐天红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20000元及利息。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030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甘1026执悬4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孟瑞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孟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孟瑞,男,1983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显胜街道。公民身份号码:62280119831118****。

  凡向本院举报李孟瑞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李孟瑞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李孟瑞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584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0882 1730934363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甘1026执悬4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豆新年与被执行人赵万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万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万才,男,1973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甘肃省宁县人,住甘肃省宁县良平镇新庄村一组。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730512****。

  凡向本院举报赵万才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赵万才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赵万才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3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甘1026执悬4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刘凯凯与被执行人吴加慧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加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加慧,女,1994年5月1日出生,水族,农民,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宁县新宁镇刘塬村刘塬组。公民身份号码:52272619940501****。

  凡向本院举报吴加慧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吴加慧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吴加慧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44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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