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甘肃2男子线索,举报有奖励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全社会公告悬赏:凡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并实际控制的,奖励举报者公告所示的奖金。两人以上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先提供的兑现奖金,联名提供的均分悬赏金。

被执行人:张炳涛
身份证号:62272219820413****
住址:甘肃省泾川县高平村北头社1号
执行案号:(2024)甘2927执351号
执行标的:160000元
举报电话:0930-7725208
联系电话:18893301204(时法官)
悬赏期限: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达成和解、采取拘留措施的,奖励2000元。
特别说明
(一)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
1.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等;
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债权、投资经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情况;
4.有证据证明是属于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者其他财产的情况;
5.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二)下列情形举报人举报相关线索的不能获得奖金: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已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报 、已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扣押的;
3.举报人举报时,已超过悬赏期限的;
4.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职务便利获得的财产信息进行举报的;
6.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是申请执行人的职工的;
7.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金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法院工作人员或者负有举报义务的人员,与他人串通,通过举报手段骗取悬赏金,事前发现的不予支付,事后发现的予以收回。
为了保护线索提供人,我们承诺: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身份、提供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多勤学与被执行人多光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甘0621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仍未履行完毕。现申请执行人多勤学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姓名:多光文
身份证号:622322198010190011
户籍地:甘肃省民勤县三雷镇新关新民十巷4号
执行依据:(2021)甘0621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4771元及相应的债务利息、执行费等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多光文具体下落线索,并能使本院对其实施有效控制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多光文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债权金额5%的现金奖励。
联系人:刘法官
举报电话:0935-4118319
地址:民勤县三雷镇薛百路41号(民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注:1.严禁举报人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2.多名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民勤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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