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鹏已履行,现修复信用
玛曲县人民法院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公告
玛曲县人民法院在执行(2025)甘3025执6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彦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我院于2025年4月25日针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布,督促其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李彦鹏在公告发布后,及时联系法院,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李彦鹏的信用予以修复,对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屏蔽并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附信用修复人员基本信息:
李彦鹏,男,住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阿子滩乡古战川自然村,身份证号:62302219940306****。
已履行完毕案号:(2025)甘3025执6号
特此公告。
玛曲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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