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悬赏公告

举报甘肃这1男2女线索有奖

2025-04-30 17:22 来源:合水法院

  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甘1024执悬13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闫生旺与被执行人闫涛、邵艳玲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闫涛、邵艳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闫世荣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下: 

  被执行人:闫涛,男,生于1980年10月22日,汉族,农民,住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市行政村,户籍地址合水县西华池镇。身份证号62282419801022****。

  被执行人:邵艳玲,女,生于1979年10月24日,汉族,农民,住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市行政村,户籍地址合水县西华池镇。身份证号62282419791024****。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闫涛、邵艳玲行踪线索者,对举报人按每个被执行人予以奖励1000元。到案后再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800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8518835 1786616541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甘1024执悬14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州置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时瑄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时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湖州置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时瑄,女,1989年9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市村。身份证号:62282419890907****。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时瑄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资金的1%予以奖励 。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4184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8518835 1786616541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本网原创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