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了,对方坚持不走他的保险怎么办?
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该案诉争标的较小,原被告情绪较激动,赔偿事宜拖延的时间较长,麦积区法院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平息当事人情绪,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当日即审结了该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3日20时20分许,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麦积区二号渭河大桥由北向南驶入成纪大道东路(南侧引桥)后掉头时,遇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沿成纪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此,两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形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某为全责,张某无责。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发在保险期限内。
张某自行修车后找贾某索赔未果,诉至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法院办理】
案件开庭当天,被告贾某缺席未到庭,张某到庭应诉。因本案标的只有800元车辆修理费,法官力争能在当天尽快将案件审结,给原告赔偿到位,将矛盾化解。
法官电话联系被告贾某时,贾某称他是全责,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没必要再找他,直接去找他的保险公司就行了。
原告张某表示自己之前已经找过贾某的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表示需要贾某配合才能动用其保险,可自己已多次联系贾某,贾某都拒不配合,称走他的保险第二年保费就涨了,以此推脱消极不处理。张某生气地给办案人员用手机翻看他微信及电话联系贾某被拒接、拒不回复的凭证,他气呼呼地向办案人员表示,他之前屡次要求贾某走保险理赔手续被告都毫不理会,现在他就只起诉贾某要求赔偿。
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释法和劝慰,希望双方拿出诚意解决问题,而不是置气。张某撤回了对贾某的起诉,向法院提交了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该案被告。
办案人员联系了贾某的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送达了应诉材料后,保险公司表示自愿放弃答辩期。保险公司代理人核实了车牌号确认了事故事实,审核了张某提交的车损照片和修车证据后,表示愿意履行赔付义务,同意其要求的800元修车费。法官遂组织双方通过微信确认生效了调解笔录,案件于庭前顺利调解。张某开心地向办案人员表达了真挚的感谢。三日后张某就收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修车费。
【法官寄语】
当我们不小心与别人的车相撞,而对方不愿意走保险时,确实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困扰。但是我们需要保持冷静,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良好沟通,保持礼貌和耐心,以理服人,向对方解释走保险的好处和必要性。如果沟通无果,对方坚持不走保险,我们要保留好现场及车辆损失照片、维修凭证等一系列证据,以便日后进行法律诉讼。
行车上路,小剐小蹭在所难免。对于自己的过错,造成了别人的损失,应拿出真诚负责的态度来解决问题,不能拖拉、躲避,任凭受损害方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来维权。我们要努力营造和谐,温暖、积极向上的的社会氛围。正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长存将心比心的心态,本着化解矛盾、弥补对方损失的原则来直面纠纷,那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人和事将会更温暖,我们的生活将会更顺利、更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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