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执行动态

1月15日前未履行,将拘留!

2025-01-07 11:41 来源:安定区法院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孙富强丁宪文李洲峰寇华易琰博王彦朱钊吴建梅赵兴旺王富宿10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10名被执行人于2025115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被执行人:孙富强

  被执行人:孙富强,男,生于198797日,汉族,农民,住武山县城关镇史家庄44,未履行2024)甘11021939号案款45560元。

  被执行人:丁宪文

  被执行人:丁宪文,男,生于1993年7月18日,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金川村李家庄08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2018号案款29510.15元。

  被执行人:李洲峰

  被执行人:李洲峰,男,生于1975215日,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永定东路铁路家属院2单元402室,未履行2019)甘11022606号案款40900元。

  被执行人:寇华

  被执行人:寇华,男,汉族,生于19891119日,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青岚山乡郑沟村寇家湾社13未履行2024)甘11021063号案款14507元。

  被执行人:易琰博

  被执行人:易琰博,男,汉族,生于19901124日,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李家咀村堡子社30号。未履行2022)甘110283号案款1460953.74及其相应利息

  被执行人:王彦

  被执行人:王彦,男,汉族,生于197848日,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宁远镇薛川村效家川社无号;未履行2023)甘1102835号案款109353.5元。

  被执行人:朱钊

  被执行人:朱钊,男,汉族,生于1979823日,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口镇北川村苏家湾后社未履行2024)甘11022447号案款17155元。

  被执行人:吴建梅

  被执行人:吴建梅,女,汉族,生于1988129日,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东河村焦家坡社二社,未履行2021)甘11021116号案款200002021)甘1102683号案款638462021)甘1102852号案款160002021)甘11021457号案款34050元。

  被执行人:赵兴旺

  被执行人:赵兴旺男,汉族,生于1970222日,住定西市安定区符家川镇高阳村秦庄社,未履行2024)甘11022417号案款10076元。

  被执行人:王富宿

  被执行人:王富宿,男,汉族,生于1984727,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川坪村窑窝坪社16号,未履行2019)甘11022654号案款154076.21元。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