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16人,最高奖15.2万!3家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24)甘1002执悬17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闫锋与李波、刘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波、刘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闫锋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波,男,1964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宁县和盛镇吴家村十组57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64121510XX。
被执行人刘萍,女,1976年08月06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宁县和盛镇吴家村十组57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76080610X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波、刘萍下落并能使本院分别对李波、刘萍实施拘留的,分别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被执行人李波、刘萍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1114700.00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91197169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24)甘1002执悬18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靳小梅与戴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戴小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靳小梅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戴小明,男,1969年03月11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居工程2号楼单元6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01969031104X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戴小明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戴小明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被执行人戴小明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1520907.00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91197169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24)甘1002执悬19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马和平与许远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许远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马和平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许远超,男,1978年01月0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仪陇县金城镇中华村4组40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5113241978010300X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许远超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许远超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被执行人许远超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111250.00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91197169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以内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财产并实际控制的、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实际到位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朱会军,男,1991年2月16日出生
身份证号:62270119910216****
家庭住址: 平凉市崆峒区寨河回族乡田河村六社
执行案号:(2023)甘0826执363号
执行标的:850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朱会军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朱会军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全部义务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元。悬赏公告在法信悬赏执行平台进行公示。
悬赏期限:1年(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
举报电话:0933-8559308 8559291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以内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财产并实际控制的、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实际到位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郭龙龙,男,1993年11月28日出生
身份证号:62272719931128****
家庭住址: 甘肃省静宁县治平乡安宁村上组12号
执行案号:(2023)甘0826执125号
执行标的:51073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郭龙龙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郭龙龙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全部义务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0元。悬赏公告在法信悬赏执行平台进行公示。
悬赏期限:1年(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
举报电话:0933-8559308 8559291
秦安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实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本次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本次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其被执行人行踪的(本院已掌握的除外),经查证属实并使得案件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5%的标准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经本院查找,将被执行人拘传归案的,给予举报者一次性500元的奖励。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平均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郑重承诺:
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其行踪举报者的所有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被公告的被执行人尽快联系法院向申请人支付欠款,否则下一步将采取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进行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悬赏,并将依法采取更为严厉的执行措施。
法官联系电话:
0938-8882232 19893893565
秦安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6日
1.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雷晓东,男,198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秦安县兴国镇李山村雷湾92号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961号,涉案标的:7425元。
2.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周永红,男,1987年9月23号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刘坪镇寺坪村64号。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1224号,涉案标的:4951元
3.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李文辉,男,199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云山镇卢坪村李川组39号。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993号,涉案标的:5000元。
4.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王琦琦,男,1999年4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郭嘉镇硬洼村。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1011号,涉案标的:20150元。
5.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成晓明,男,1984年6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秦安县莲花镇冯沟村。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1043号,涉案标的9025元。
6.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张强强,男,1981年5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宋洼村72号。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恢68号,涉案标的96422元。
7.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董涛涛,男,1986年9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锦绣园B-1-9号。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1068号,涉案标的404737元。
8.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安长亮,男,1966年2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西川镇神明川村。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613号,涉案标的101150元。
9.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郑永俊,男,1974年10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甘肃省秦安县兴国镇滨河北路9号。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909号,涉案标的44075元。
10. 悬赏公告被执行人:雪强,男,1991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土门墩街道惠苑小区宇臻大厦1单元3003室
悬赏案件:(2024)甘0522执1046号,涉案标的18000元。
来源: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平凉市静宁县人民法院、天水市秦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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