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方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更换合同里约定的材料,业主拒付尾款,法院这样调节…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装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然而在装修过程中,业主们经常被各种“意外”困扰,从而引发纠纷,致“喜事”变成“头疼事”。
基本案情
2023年,原、被告签订《装饰装修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对原告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合同签订后,原告陆续向被告支付装修款20余万元,剩余25000元未支付。装修期间,被告将合同中约定的背景墙、木饰面等所用板材进行了更换。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约定进行装修,给原告造成了损失,遂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申请对案涉装修工程中使用的板材价格进行鉴定。双方当事人因装修材料、尾款费用支付等问题陷入了长期的争执。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深化,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摒弃了传统的单一责任划分模式,引入鉴定机构,从专业角度对装修材料进行了详细评估。这一举措,让双方当事人直观地了解到装修中的实际情况,消除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误解。同时,考虑到双方的经济利益,提出了灵活的补偿方案,并非简单的要求一方赔偿另一方,通过调整后续维修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等途径,实现双方损失的最小化和利益的平衡。经过多次调解,达成原告支付尾款25000元,被告赔偿损失50000元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首先,装饰装修要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确保家装公司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其次,装修业主和承揽人在订立合同时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装修项目、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沟通,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最后,如果产生纠纷,要及时通过协商、申请人民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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