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执行动态

10月31日之前不履行,将拘留!

2024-10-16 08:53 来源:安定区法院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张炀、王彦龙、肖宏亮、骆天虎、王军、何林、李佳源、陈耀忠、南君、张爱荣等10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10名被执行人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被执行人:张炀

  被执行人:张炀,男,1990年10月02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382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947号案款5000元。

  被执行人:王彦龙

  被执行人:王彦龙,男,1984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右丰村坪子滩社28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991号案款12960元。

  被执行人:肖宏亮

  被执行人:肖宏亮,男,1989年03月0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西巩驿镇肖川村祁家沟社16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048号案款10000元。

  被执行人:骆天虎

  被执行人:骆天虎,男,1994年0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定西市安定区口镇口村红崖社09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095号案款19000元。

  被执行人:王军

  被执行人:王军,男,1972年01月17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润银家园A区1号楼1单元1102室,未履行(2024)甘1102执1207号案款14700元。

  被执行人:何林

  被执行人:何林,男,1960年01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关厅村尹家庄社39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224号案款8000元。

  被执行人:李佳源

  被执行人:李佳源,男,1990年02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柏林村马家庄社29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521号案款16125元。

  被执行人:陈耀忠

  被执行人:陈耀忠,男,1978年11月0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大庄村南家湾社8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557号案款8000元。

  被执行人:南君

  被执行人:南君,男,1997年09月0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口镇石家岔村郭家窝社4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635号案款15000元。

  被执行人:张爱荣

  被执行人:张爱荣,男,1991年06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太平村二社,未履行(2024)甘1102执1751号案款13824元。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