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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90.5万元、最低2734元未履行!甘肃3家法院曝光失信人

2024-09-30 09:21 来源: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安定区法院、天祝县人民法院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案号:(2023)甘0104执2153号

  被执行人姓名:李红霞

  身份证号:622923198412xxxx21

  未履行标的金额:10025元

  案号:(2023)甘0104执恢20号

  被执行人姓名:王在军

  身份证号:620103197207xxxx53

  未履行标的金额:45887.5元

  案号:(2023)甘0104执180号

  被执行人姓名:边建基

  身份证号:620423196908xxxx10

  未履行标的金额:76667.83元

  案号:(2022)甘0104执1650号

  被执行人姓名:吕锦锦

  身份证号:622727199202xxxx17

  未履行标的金额:22000元

  案号:(2022)甘0104执1468号

  被执行人姓名:秦世强

  身份证号:620104199108xxxx70

  未履行标的金额:123030元

  案号:(2022)甘0104执1543号

  被执行人姓名:丁维才

  身份证号:620121198102xxxx30

  未履行标的金额:271485.85元

  安定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姓名:常永山

  身份证号:622421196708053510

  住址:定西市安定区宁远镇薛川村海山湾社7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涉执案号:(2024)甘1102执643号

  涉执标的:49765元

  被执行人姓名:赵永红

  身份证号:610124197704230018

  住址:住兰州市七里河区土门墩街道西津西路572号1-2层052室。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涉执案号:(2023)甘1102执2926号

  涉执标的:905595.45元

  被执行人姓名:雷涛

  身份证号:610111197904203522

  住址:住兰州市七里河区土门墩街道西津西路572号1-2层052室。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涉执案号:(2023)甘1102执2926号

  涉执标的:905595.45元

  被执行人姓名:王天喜

  身份证号:622421199009291337

  住址: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小岔口村李家窑社38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涉执案号:(2024)甘1102执20号

  涉执标的:123050元

  被执行人姓名:李天彪

  身份证号:622421198501073812

  住址: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窑坡村吊湾社50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涉执案号:(2024)甘1102执194号

  涉执标的:13610元

  被执行人姓名:曾炜婷

  身份证号:622421199008225266

  住址: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乌龙路中巷8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涉执案号:(2024)甘1102执978号

  涉执标的:19249.55元

  被执行人姓名:何鹏

  身份证号:620422199404026212

  住址:甘肃省会宁县土门岘乡杨岘村杨岘社

  案由: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涉执案号:(2023)甘1102执3400号

  涉执标的:14881元

  被执行人姓名:马风英

  身份证号:622421197103104527

  住址:定西市安定区团结镇寒水村寒水社

  案由:追偿权纠纷

  涉执案号:(2024)甘1102执195号

  涉执标的:145820.76元

  被执行人姓名:张永川

  身份证号:622421198408296114

  住址:定西市安定区符家川镇罗家岔村泉泉上社26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涉执案号:(2024)甘1102执528号

  涉执标的:6078元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现将天祝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马辉军、冯晓鹏等9名自然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开曝光,下列失信人员自纳入失信名单起:

  一、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位、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二、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三、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四、限制担任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诚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性行为,并积极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935-313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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