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民乐:法庭搬到家门口 邻里纷争现场解
近年来,民乐县法院新天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破传统的“坐堂问案”模式,主动作为,将法庭设到家门口,以让群众打官司“少跑路”“不跑路”为目标,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把“方便留给群众,麻烦留给自己”。
姚某甲与姚某乙系同村村民。姚某乙因故全家移居新疆,并将自家房屋借给姚某甲暂住。姚某甲暂住期间,在院内搭建了彩钢棚数间。姚某乙从新疆回来后,姚某甲搬离姚某乙家,但姚某乙扣留了姚某甲的部分物品,同时不允许姚某甲拆除彩钢棚,由此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深入分析研判,主动与村委会、派出所沟通了解情况,采取法庭主办,派出所和村委会协助的形式,现场处理该案件。经过法官深入浅出地释法说理和耐心细致地调解沟通,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心头的疙瘩,姚某乙同意姚某甲搬清自己的物品并拆除彩钢棚,法官趁热打铁,现场监督双方立即履行。
这一案件的成功调解履行,是新天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新天人民法庭不断创新办案方式,通过“乡村法庭”“田间法庭”“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努力减轻群众诉累,实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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