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无小事 高效调解解“薪”愁——金昌市永昌县法院成功调解20起劳务纠纷案
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成功调解了20起(40人)劳务纠纷案件,为吕某某等40名劳务工讨薪成功,及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到8月,吕某某等四十人在张某某承包的蔬菜冷库从事削娃娃菜工作,经结算,张某某欠付吕某某等40人8月份劳务工资20万元,多次讨要未果,遂向永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该案虽案情较为简单,但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牵动着群众的急难愁盼,为尽快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第一时间来到张某某的冷库,但张某某不在冷库,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几番周折最终通过菜库其他股东与张某某取得电话联系,通过电话沟通和劝导,张某某同意到清河法庭进行调解。
下午5时,张某某到达清河法庭,法官立即组织张某某与工人代表进行了面对面调解,经过查阅卷宗材料、梳理案件证据、核对账目、听取双方的意见后,张某某认可了吕某某等40人的劳务工资金额,但要扣除工人提前离职的房租以及之前发的部分误工补贴。工人们对此争执不下,情绪激动,认为提前离职是张某某欠付工资造成的无奈之举,误工补贴也是之前说好的,不应扣除。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法官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后分别对张某某与工人进行劝解,从双方各自立场出发,讲明法理、诠释情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能够互相体谅,不伤和气妥善的解决问题。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反复沟通,不断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在劳务工资金额和给付期限上都达成了一致性意见,张某某承诺将于9月10日前给付欠付的工资。面对涉及劳动者工资的群体性纠纷,清河法庭及时受理,准确判断,当天立案,当天结案,高效化解纠纷的同时,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一致好评。


民生无小事,及时解决农民工忧“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坚持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注重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将调解贯穿在审判全流程中,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最高效率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不断开辟基层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新路径,努力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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