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 “520”“1314”这种恋爱转账该退还吗
在当今社会,随着数字支付的普及,情侣间在恋爱期间随性发送“520”“1314”这些充满爱意的红包。一旦感情破裂,曾经的卿卿我我、表达爱意的转账就可能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无论是大额的房车款项,还是小到一顿饭、一瓶饮料开支,都可能成为双方分毫不让的争议点。那么,恋爱期间的转账究竟能否要回?又该如何认定其性质呢?近日,凉州区人民法院双城法庭审理的一起案件给我们提供了清晰的答案。
案件回顾
马某与赵某自2020年相识并相恋,期间马某多次通过支付宝及微信向赵某转账共计51320.88元。转账中不乏“520”“1314”等寓意特殊的金额以及“天冷了,去买衣服”等表达关心的备注。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并删除了彼此的联系方式。直到2023年,马某再次添加赵某为微信好友,要求归还恋爱期间的转账款项,但赵某却以不存在借款为由拒绝偿还,双方因此产生诉讼。
面对这一复杂的情感与经济交织的纠纷,双城法庭主办法官管艳婷没有急于作出裁决,而是深入了解案件事实,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得知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且情感矛盾较深,法庭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庭审过程中,管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致分析案件证据。她发现,部分转账金额虽具有特殊含义,但并未明确标注为借款;而另一部分转账则有可能涉及双方共同生活或消费的开支。因此,她认为不能简单地将所有转账都视为借款并要求返还。
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原告远在新疆,存在工作时间与时差问题,管法官便利用晚上休息时间通过微信群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耐心地为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在情理之中给予温情规劝,引导他们以正确的婚恋观来看待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
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马某与赵某在管法官耐心地调解下逐渐放下了心中的成见,了解到了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复杂性,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表示对双城法庭负责人管艳婷的感谢,远在新疆的马某特意托人送来了一面鲜艳的锦旗。
法官说法
在恋爱期间的转账情况复杂多样,不能一概而论要求全部返还。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明确表明款项是借款,或着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有相关证据支持借款性质,那么这些转账在分手后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然而,对于特殊节日里转账的“520”“1314”元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通常不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此外,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等可视为一般赠与,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官提醒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享受爱情甜蜜的同时,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而忽视经济往来的性质。为了避免分手后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情侣之间在转账时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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