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12.9万元!男子借款不还被悬赏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0502执悬21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张莉与刘雪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雪峰规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执行人:刘雪峰,男,1972年2月13日出生,达翰尔族,住天水市秦州区中华西路东达大厦1幢805室。身份证号码:620503197202138010。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9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雪峰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8-8226963
特此公告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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