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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秦州区法院:主动履行零强制 执源治理再创新

2024-07-09 09:54 来源: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组织上门协商,最终使得该纠纷“现场移交,就地止争”,是秦州区法院探索推进执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被告刘某长期租赁原告某公司场地进行经营使用,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后原告某公司因需对其管理的经营场所进行整体改造修建,遂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多次告知刘某限期搬离租赁场所,但刘某以其对承租场地进行过利用改造为由,要求补偿,拒不迁出,故原告某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被告积极联系,被告称其已经营多年,原告补偿到位即可搬离,且不愿配合法院工作。开庭当天双方均到场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审理查明案件情况及证据材料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积极与原告某公司沟通协调,且刘某因经营需要仍有存货无法处理,搬离及处理存货亦需时间。对于刘某要求补偿的要求,法官耐心地劝导刘某,释法明理,化解其抵触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清点货物后由原告某公司收购刘某的存货并向刘某支付相应货款。但后期双方又因存货价值发生分歧,经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再次现场清点货物,最后终于就场地搬离及货物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同意十天内搬离,除带走其所需物品外其他物品、设施及货物保持现状交付原告某公司。后被告提前搬离,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交付现金、移交场所,整个案件顺利主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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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区人民法院将在深化执源治理的过程中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执源治理工作,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胜诉方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减少人民群众执行诉累,减少执行立案“进口”,把履执问题消化在执行前,多措并举做好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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