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永靖县法院拘留两名被执行人
近日,永靖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两名被执行人王某某和马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案情一:6月22日,永靖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通电话,原来是申请执行人徐某某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行踪后,向执行干警举报,收到举报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王某某拘传到庭。据悉,原告徐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永靖法院审理判决后,由王某某偿还徐某某采购煤炭欠款54352元。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某未主动履行欠款,徐某某遂于2024年2月1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收到后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亦未报告财产状况。到庭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王某某还款,并向其讲明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其仍拒不履行,永靖法院遂决定对王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案情二:6月23日,永靖法院执行法官又接到另一案件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的下落,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将马某某拘传到庭。据悉,原告宁夏某公司与被告马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马某某一直以来未偿还宁夏某公司欠款22364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马某某拒不露面,逃避执行,且有多案正在执行当中。执行干警多次督促马某某还款,但其仍拒不履行,永靖法院遂决定对马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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