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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悬赏执行?——悬赏执行知识,一看就知道!

2024-05-09 14:54 来源:山丹县人民法院

  2024年以来,山丹法院以执行悬赏为突破口,灵活运用“悬赏+法院+N(协助人)”执行联动模式,拓展特定(或不特定)的协助人参与法院执行活动,全力破解被执行工作人难找、财产难寻的难题,最大限度挤压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空间,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目前,通过集中发布悬赏公告,成功控制被执行人3人,共计发放悬赏金额1500元,执行到位案款近2万元。

  何为悬赏执行?

  悬赏执行,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悬赏金的执行措施。

  哪些案件适合申请悬赏执行?

  (1)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法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

  (2)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隐匿行踪,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3)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或其他动产被人民法院查封等限制措施后未能实际控制的;

  (4)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或嫌疑的;

  (5)其他需要实行悬赏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悬赏执行的请求、事实理由、具体奖励额度或计算方法、悬赏执行期限、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等。

  被执行人哪些财产线索更适合向法院提供?

  被执行人与配偶的共有财产,被执行人未获得的租金、货款、工程款、保证金、收入等(尤其是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合伙所得未分配的收益,被执行人名下有处置价值的车辆及其他动产等。

  提供财产线索需要注意哪些?

  (1)提供的财产线索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线索;

  (2)提供财产线索应具体准确,以便法院确定、控制财产;

  (3)法院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采取执行措施,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

  (4)线索提供者应非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

  财产线索提供者是否会予以保密?

  根据规定,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人难找,财产难查,一直是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下一步,山丹法院将继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用好执行悬赏机制,拓宽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的线索渠道,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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