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法院集中开展“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省高院统一安排部署,天水两级法院积极响应,集中开展“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
秦州区人民法院
秦州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设定的执行预案,第一时间赶赴各个执行现场。行动中,各个执行小组对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全力出击,经过两天的奋战,执结案件18件,执行和解11件,共拘留被执行人9人,总计执行到位金额约100万元。同时,在专项行动期间,共发放各类执行案款约500万元,有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麦积区人民法院
麦积法院聚焦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结执行局、法警大队干警,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位、拒不履行等被执行人进行“重击”,对纳入专项行动范围的案件加强搜查等强制措施的应用,切实提升“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在首次执行阶段兑现权益的比重。行动中,执行干警严格公正透明执行,灵活施策、释法明理,果断采取拘传、拘留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次行动出动干警40余人、警车18辆次,拘传52人,拘留5人,执行和解25件,执行完毕5件,成功兑现案款82万元。
秦安县人民法院
秦安法院以“陇原风暴”2024专项行动为契机,不定期“高频次,拉网式”举行突击性执行行动,集中攻破一批执行难的“钉子”案,扎实推进执行攻坚,高效化解社会矛盾,严肃惩治一批有能力履行而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执行专项行动中,执结15案,执行到位23.56万元,现场腾退房产1处,拘传被执行人2名,拘留1名,查扣车辆2台,搜查1人,查控案款36万元。
甘谷县人民法院
甘谷法院各执行团队按照既定预案迅速出动,分地分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重点对涉民生及被执行人多次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截至目前,共拘传被执行人26人,拘留4人,查封不动产1处,扣押车辆2台,和解执行13案,执行完毕5案,执行到位案款17万余元。
武山县人民法院
3月21日,武山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闻令而动,迅速分组奔赴各执行现场,全面摸排被执行人财产等相关信息,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持续扩大打击力度、营造打击声势。行动开展以来,武山法院共出动警车7辆,干警32人次,查封房产2套,查封车辆3台,拘传5人,拘留1人,执结案件18件,执行到位金额35.61万元,用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清水县人民法院
清水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全省法院 “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部署要求,于2024年3月19日至3月24日,针对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统一开展执行行动。执行中,清水法院把全县分为东、西及县域周围三个片区,全覆盖突击开展集中统一执行行动,累计出动警车16辆次,干警64人次,执行到位涉金融不良资产小标的案件5件,到位金额13万元,达成执行和解15件,执行完毕10件,发放执行案款30万元。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本着文明执行与重拳出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执行干警结合案件特点,认真分析研判,逐案梳理筛查,一案一策,制定详尽执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手段,让被执行人了解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严重性,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威慑。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4辆,干警18人,腾退房屋1处,拘传4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20件,达成和解协议5件,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执行案款已全部发放。
下一步,天水两级法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持续开展“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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