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2000元!定西渭源县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寻此人财产线索
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石宏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石宏服务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包某某与被执行人石宏民间借贷纠纷三案中,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未按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外出规避执行。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对被执行人实施悬赏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石宏,男,1991年8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甘肃省渭源县人,身份证号62242619910804XXXX,住甘肃省渭源县新寨镇泉湾村上湾社。
未履行标的:5125元、5425元、4045元。
悬赏期限:2024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石宏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以上三案)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2000元。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注意事项: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32-4131597、13993230254
特此公告
渭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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