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冻结+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4万元
近日,成县法院快速执结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成功追回34万购房款,最大的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不仅体会到执法严格、司法公正,也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2021年10月,安某兄弟二人与潘某、杜某签订合同,约定以34万元的价格将潘某、杜某位于成县某村房屋出售给二原告,后因多方原因,房屋无法正常交易落户,双方多次协商处理未果,安某兄弟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在房屋交易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判决确认安某兄弟二人与潘某、杜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潘某、杜某向安某兄弟二人返还购房款34万元,由安某兄弟二人向潘某、杜某交还房屋。法律文书生效后,潘某、杜某未履行义务,安某兄弟二人申请执行。

2024年1月30日,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潘某、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对二人名下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控,依法对其日常使用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资金进行冻结。当潘某、杜某发现其名下账户被司法冻结后,主动联络执行干警,向执行法官提出解冻申请。执行干警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还款。通过一番释法明理,2月20日,潘某、杜某二被执行人主动将执行款34万元汇入法院案件款专户履行完付款义务。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发放了执行款,解冻了相关资金账户。至此,这起案件在立案仅20天的时间内成功执行完毕。
今后,成县法院将持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力度与温度相融合,灵活运用执行手段,用法、理、情相融的执行方式,刚柔并济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及时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在彰显法院公正执行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 2024-02-23“感谢法官!今年我终于可以过一个好年了……”
- 2024-02-22酒泉玉门法院:冰天雪地为执行
- 2024-02-22法官办案手记:一份细心,一缕温情
- 2024-02-22以羊抵债酒泉瓜州法院案件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