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护“她”平安——定西通渭法院发出2024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父之笃,兄弟睦,夫妻和,家之肥也。家和才能万事兴,家庭暴力不仅让受害者受到生理、心理上的伤害,给家庭成员及周围亲近人员带来无法治愈的情感创伤,也破坏了家庭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同时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近日,通渭法院发出2024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女性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该案中,申请人席某与被申请人曹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曹某多次对席某实施家庭暴力,席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席某被家暴后一直处于担惊受怕状态,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因担心曹某会继续对其暴力相向,席某便向通渭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
立案受理后,通渭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审查程序,法官经审查发现,被申请人曹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具有偶发性及现实危险性,根据相关证据,申请人席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立即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承办法官立即向曹某送达了保护令,并对其进行训诫,告知违反保护令的法律后果。随后,承办法官分别与曹某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建立联系,将保护令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至辖区派出所、社区联合监督执行,合力让“保护令”变成“护身符”。
家暴并非“家务事”。通渭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形成平等、和睦、健康的家庭新风尚。
法官寄语:家庭是避风的港湾,然而“避风港”一旦被暴力所侵蚀,每一位家庭成员都无法独善其身。面对家庭暴力,请坚定地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地对家暴行为说“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最高人民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了详细规定,也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在遭受或面临家暴伤害,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普法小课堂:
一、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做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二、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只要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吗?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先提起离婚诉讼或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有哪些?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五、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哪些证据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七)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九)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十)伤情鉴定意见;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六、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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