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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38万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悬赏公告

2024-02-02 09:08 来源: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甘0602执恢2480号

  申请执行人胡光玉与被执行人邓春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春生未完全履行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21)甘0602民初806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对被执行人邓春生实施悬赏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邓春生,男,1969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银城花园11号楼1103室。身份证号:622301196910290017。

  执行依据: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21)甘0602民初806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415245元及利息。

  悬赏金计付标准:凡向本院提供邓春生财产线索并由本院实际执行全部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38万元奖励,部分到位的按上述比例奖励,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特别提示:上述线索不包括本院已查封的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大地美居第三A幢1层南A1号商铺、凉州区天马路25号银城花园小区11号楼1单元1113、1123室房屋;甘H00836、甘HZ7165号车辆及邓春生名下的银行账户)。

  领取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有相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举报财产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到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悬赏金从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中扣除发放。

  本院郑重承诺:人民法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被执行人藏匿住所或者提供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5-6156140   15593539999

  特此公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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