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固法院春节前集中执行攻坚行动首日执行到位1383万元
1月29日,西固法院开展春节前集中攻坚行动,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时机,对一批人难找、物难查的重点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攻坚,努力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
行动开始前,西固法院执行局对所有未结执行案件全面摸排梳理,将一批涉民生、涉中小企业案件列为本次行动的重点执行案件,详细制定执行预案,逐案研究执行措施,全力以赴攻坚推进。西固法院党组对本次行动高度重视,统筹调配警力、车辆和物资,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1月29日上午9点,三十余名执行干警按照前期制定的执行方案兵分五路,分别前往市区内的多个地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吹响了本次行动的“冲锋号”……
案例一
甲公司是兰州市西固区的一家经营混凝土的企业,于2020年向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承建的建设项目提供混凝土,并对混凝土的型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并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供货,但乙公司尚欠1016万余元货款未付,甲公司屡次催讨未果,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乙公司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并承担案件的相关诉讼费用,但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仍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遂向西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乙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次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百般拖延履行,案件一直未能取得实质进展。行动开始后,西固法院将本案列为重点执行案件,第一时间拘传了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震慑,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松口,称案外人丙公司尚欠自己部分钱款,同意将自己对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申请人甲公司。随后,执行法官向丙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丙公司向甲公司履行债务。然而,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仍然不足以清偿其对甲公司的债务,为了免于被法院强制拘留,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和甲公司再次协商还款事宜,并将公司名下的两处商铺抵押给了甲公司,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本案执行暂时告一段落。
案例二
孙某受某工程公司雇佣,在该公司一处项目建设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劳务作业。2021年9月,孙某在工作中不慎从五楼坠落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当即被送医治疗。其后,孙某又先后多次住院治疗,花费了大笔医疗费用。经鉴定,孙某左膝关节损伤致残程度为九级、左踝关节损伤致残程度为十级。孙某住院治疗期间,公司除了前期垫付过一笔医疗费用外,再未向孙某支付任何费用,孙某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后经法院调解,被告工程公司承诺赔偿原告孙某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但工程公司并未主动履行调解协议,孙某又于2023年10月向西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均未见到其法定代表人刘某。由于本案涉及农民工基本权益,西固法院高度重视,决定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期间突击寻找刘某。29日,执行干警一早守在工程公司门口,终于等到了法定代表人刘某并将其带回了执行局。刘某起初还以各种借口拖延履行,但没过多久,他就亲眼看到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法院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为了避免在拘留所里过年,刘某瞬间改变了态度,表示可以先行支付部分案款,剩余部分待年后再想办法筹措。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执行法官一眼便看出刘某有履行能力,只是故技重施玩起了“拖延战术”,于是当场拒绝了刘某的请求,并限令他当天之内一次性筹齐全部案款,否则予以司法拘留。刘某见计策失败,只能主动履行,并于2个小时后将24万元汇入法院的案款专户,本案至此执行完毕。






就在上述两起案件顺利执结的同时,其余各组人员也分别有所斩获。行动首日,西固法院执行局共计执行完毕9案,达成执行和解7案,撤回执行3案,拘传被执行人14人,拘留2人,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383.44万元,另有多起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节前集中攻坚行动首战告捷!





下一步,西固法院将以本次春节前集中攻坚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在2024年组织开展涉民生、涉中小企业、涉金融等一系列专项执行行动,以“小专项”带动执行质效“大提升”、执行效能“大优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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