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秦州区法院:诉前调解显成效 现场支付了纠纷
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郊区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高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交付50000元赔偿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月,李某驾驶甘EX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秦州区某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时,与路边行人张某发生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责。张某受伤后,其家属多次与李某进行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耐心积极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成功化解了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原告张某当场支付50000元赔偿款。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原则,对具备调解基础的当事人做诚心、细心、耐心的思想工作,不放弃任何一个化解矛盾的契机,积极促进原被告双方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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