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看陇南成县法院如何执结11起关联案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三角债”的情形,即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或被告)往往又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或原告)。近日,成县法院执行干警在面对一起涉及13方当事人的“三角债”纠纷时,巧打“组合拳”,成功执结11起相互关联案件,执行到位标的55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让“纸上权利”变成惠及当事人的“真金白银”,切实推动执行工作稳步提升。

(部分案件领款凭证)
被执行人赵某常年承包工程,原本经济条件良好,后因资金问题,拖欠工人工资、建筑材料货款、运输费用等,自2019年起,被雷某、南某等多名原告分别以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纠纷诉至法院,直到2023年,经成县法院审理后未执行案件仍多达11起,涉案标的达55万余元。
这11起案件分别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按照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可执行财产,多次劝导、督促被执行人赵某主动履行义务,并向其告知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赵某始终表示没钱支付,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采取“拉黑”、“限高”强制措施,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对案件继续执行。
2023年10月,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赵某作为原告的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涉案标的足以支付以上11起案件款项。“被执行人如果成了申请执行人,联合办理将会大大缩短两个案件的执结时间”。随后,执行局负责人积极与另案的承办法官协调,审判和执行关联案件同时推进,并从赵某着手,站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角度分别释法说理。最终,在另案被告履行到位后,将55万余元的执行款顺利划扣,并及时向11起案件的申请人发放了执行款,至此涉及赵某的11起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为申请执行人及时兑付胜诉权益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每一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背后都凝结着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作为被执行人,应当主动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作为申请执行人,应当尊重和理解执行工作,依法依规主张个人权利及表达个人诉求,共同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执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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